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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计划(2026-2028 年)》的通知)

2026-04-09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堵点,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计划(2026-2028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巡视组关于提升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整改要求,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堵点,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与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省教育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从2026年起,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到2026年底,全省高校基本建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成果转化管理体系,专利转化率相比2025年提升1-2个百分点,服务产业能力显著提升;到2028年,成果转化政策环境与服务机制全面优化,专利转化率提升步伐显著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做法,为广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成果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提升科技成果的产业适配性与内生转化动力,从创新源头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质量,产出更多具有转化价值的成果。

1.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高校要优化科研项目体系,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完善项目形成机制,校企常态化需求对接,确保研发起点源于产业实际。积极运用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等手段,引导研发路径精准匹配产业链关键需求。组织实施校企协同创新,推进校企人才互聘、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2.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高校要加快建立并实施以产业化前景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转化收益等事项。评估工作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对评估认定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专利,应优先纳入高价值专利培育库,加快转化和推广;对评估认定缺乏市场前景的,应及时调整研发方向或优化技术路线。

3.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高校要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专利链,形成与研发路径、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前瞻性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联合龙头企业开展攻关,进行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积极布局高价值专利,引进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专利成果的培育、推广和转化。

(二)成果转化加速行动

着力缩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构建高效便捷的转化快车道,加速实验室技术向生产线产品的演进过程。

4.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高校要联合龙头企业、

产业园区共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公共平台,有条件的积极申报并纳入省中试平台建设。高校要以技术转移转化为纽带,加强与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共建共享,搭建公共转化平台体系,为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工程化提供一站式服务。省教育厅加快推进公共转化平台建设,建强用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

5.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高校要推动大学科技园向市场化、专业化转型,建立健全高校科技成果入园筛选机制,吸纳和承接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实验室成果。大学科技园要联合社会资本建设概念验证与中试熟化平台,为入园成果提供技术验证、产品定型、市场对接等全流程加速服务。通过先导验证与定向孵化相结合的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在园区内完成从样品到商品的转化升级,加快形成研发在高校、转化在园区的就近转化、快速转化格局。

6.构建一体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高校要建立健全专职技术转移机构及人员配备机制,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畅通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渠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发挥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平台作用,开展专利导航、价值评估、商业谈判与转化方案设计。省教育厅定期举办“高创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演大赛,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对接系列活动,以赛促转、以会促联。构建系统化的技术经理人培养培训体系,持续提升成果转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三年内实现全省本科高校专职技术经理人岗位全覆盖。

(三)存量专利盘活行动

系统梳理并高效运营现有专利资产,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赋能,推动存量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释放沉睡资源的价值。

7.实施存量专利盘点与分级管理。高校要对有效专利进行全面盘点梳理和质量评估,筛选出高价值、高转化前景专利,并建立专利分级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专利实施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不同类型专利采取差异化处置措施,对具有市场前景但转化困难(特别是超过五年未转化)的专利,经评估后要纳入开放许可清单;对经评估确无转化价值的存量专利要依规处置,确保专利资产管理清晰、导向明确。结合存量专利盘点,健全增量专利动态盘点机制,持续扩充专利转化资源库,并根据专利实施和产业化效果,动态优化调整相关管理制度。

8.推进先用后转与开放许可。高校要依据《广东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先使用后付费”“先使用后合作”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化应用。建立以技术成熟度和市场适配度为核心的成果遴选机制,推动实用性强、应用领域广泛的存量专利纳入“先用后转”成果库开放许可,并通过开放许可方式进行“一对多”推送,提升转化效率和覆盖面。建立学校内部“先使用后付费”制度,制定并推广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权利义务、支付节点、知识产权保护等,简约程序开展“先使用后行权”。

9.运用人工智能提升匹配效能。高校要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依托专利盘活系统有序获取相关产业可转化专利数据,筛选匹配对应的专利和企业,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针对存量专利,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开展专利技术解析、应用场景挖掘与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分析,构建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实现高效精准匹配。探索建立人工智能驱动的成果画像与智能推荐机制,对高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资源进行成熟度评估,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实现技术供给与需求的智能筛选与双向推送。

(四)制度落地护航行动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加快制定学校的贯彻落实措施,全面、准确释放改革红利。

10.落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权。高校要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实施“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细化校内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转化净收入或股权奖励不低于70%分配给成果完成人及团队的规定,解决科研人员“不想转”问题。在转化收益中要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技术转移机构及人员。

11.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高校要对职务科技成果建立有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形成单列的国有资产管理清单,对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对已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高校自行决定是否退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后形成资产的管理和监管。

12.制定尽职免责相关规定。高校要依据省的相关规定,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实施细则,明确勤勉尽职的认定条件与免除决策责任的具体情形。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存有疑问,经集体研究仍无法明确是否符合上述尽职条件和免责情形的,可按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学校的尽职免责机制应与相关激励政策形成配套、共同发力。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高校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果转化专题会议,统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省教育厅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纳入高校资源配置和评价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4.加强过程督导。省教育厅建立健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动态分析与研判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编制《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每年发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落实、专职技术经理人配备、专利转化数量及金额等情况。

15.加强宣传推广。高校要及时挖掘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融合新形势下技术转移的新模式、新特点,总结归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教育厅每年遴选一批转化成效显著的高校、团队与标杆项目,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与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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